第四节 教皇Hadrian第六与Nuremberg公会一五二二年
“中古欧洲史(..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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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
教皇Hadrian第六与Nuremberg公会
(一五二二年)
当Luther尚居于Wartburg城堡中时,教皇Leo第十卒。
继之者为Hadrian第六,曾任神学教授而且曾为皇帝Charles第五之师傅。
新教皇为人诚笃而朴实,以主张改革著于世。
彼以为德国之叛乱,由于牧师及主教不德之所致,乃上帝示惩于吾人耳。
教皇并于一五二二年遣教使赴德国Nurenberg公会中,公然承认教皇为最有罪过者。
“吾人深知多年以来,罗马教皇机关之中有种种极其不德之行——精神事业上之流弊,教会法律之违背——总而言之,凡事皆适与正当者相反。
无怪如病之自首而及于全身,自教皇而及于下级教士。
吾辈为教士者,皆舍正路而不由,而吾辈中久已无一公正之人,真无一人。”
Hadrian第六虽直认教士之无行,然不愿俯听德国人之诉苦,必俟若辈压抑Luther及其异端之主张而后可。
教皇宣言Luther之为害于基督教国家,较土耳其人尤甚。
世界之上无物再较Luther之主张为愚而且丑。
彼欲推翻宗教与道德之根据,彼与摩诃默同,然较为恶劣,盖彼主张僧尼皆可婚嫁者也。
假使私心自用之徒,可以任意推翻数百年来圣贤所建设之制度,则人类中当无稳固之物矣。
公会中人既闻教皇开诚布公之言,异常满意,以为教皇必能实行内部之改革。
然对于Worms公会之议决案,恐滋纷扰,故执意不愿实行。
德国人亦以为若辈曾受教皇朝廷压迫之苦痛,故不愿加害于Luther。
如逮捕之,将与攻击《福音》自由与保护昔日旧制无异;或且引起国内之纷扰。
故公会中人主张应召集基督教徒大会于德国。
以俗人与教士合组之,令其开诚表示其意见,以真实为主,不以悦耳者为主。
同时讲道者应纯以《福音》为根据。
至于教皇所提禁止僧尼婚嫁之事,于政府绝无关系,无从干涉。
Saxony选侯曾谓修道士之奔入寺中,彼实未尝注意及之,今若辈又有逃出寺院之举,彼亦无理由可以注意及之。
唯Luther之著作,以后不得再行出版,而学者对于错谬之讲道者,应加以训诫。
至于Luther本身,应任其自在。
上述办法,足见当日德国人之一般态度如何。
唯公会中对于Luther并不十分尊重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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