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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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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聊斋志异(经典译林)(..)”

偷桃

童时赴郡试,值春节。

旧例,先一日,各行商贾,彩楼鼓吹赴藩司,名曰“演春”

余从友人戏瞩。

是日游人如堵。

堂上四官,皆赤衣,东西相向坐。

时方稚,亦不解其何官,但闻人语哜嘈,鼓吹聒耳。

忽有一人,率披发童,荷担而上,似有所白,万声汹动,亦不闻其为何语。

但视堂上作笑声,即有青衣人大声命作剧。

其人应命方兴,问:“作何剧?”

堂上相顾数语。

吏下宣问所长,答言:“能颠倒生物。”

吏以白官。

少顷复下,命取桃子。

术人应诺,解衣覆笥上,故作怨状,曰:“官长殊不了了!

坚冰未解,安所得桃?不取,又恐为南面者怒,奈何!”

其子曰:“父已诺之,又焉辞?”

术人惆怅良久,乃曰:“我筹之烂熟。

春初雪积,人间何处可觅?惟王母园中,四时常不凋谢,或有之。

必窃之天上,乃可。”

子曰:“嘻!

天可阶而升乎?”

曰:“有术在。”

乃启笥,出绳一团,约数十丈,理其端,望空中掷去,绳即悬立空际,若有物以挂之。

未几,愈掷愈高,渺入云中,手中绳亦尽,乃呼子曰:“儿来!

余老惫,体重拙,不能行,得汝一往。”

遂以绳授予,曰:“持此可登。”

子受绳,有难色,怨曰:“阿翁亦大愦愦!

如此一线之绳,欲我附之,以登万仞之高天,倘中道断绝,骸骨何存矣!”

父又强呜拍之,曰:“我已失口,追悔无及,烦儿一行。

儿勿苦,倘窃得来,必有百金赏,当为儿娶一美妇。”

子乃持索,盘旋而上,手移足随,如蛛趁丝,渐入云霄,不可复见。

久之,坠一桃,如碗大。

术人喜,持献公堂。

堂上传示良久,亦不知其真伪。

忽而绳落地上,术人惊曰:“殆矣!

上有人断吾绳,儿将焉托!”

移时,一物坠,视之,其子首也。

捧而泣曰:“是必偷桃,为监者所觉。

吾儿休矣!”

又移时,一足落。

无何,肢体纷坠,无复存者。

术人大悲,一一拾置笥中而阖之,曰:“老夫止此儿,日从我南北游。

今承严命,不意罹此奇惨!

当负去瘗之。”

乃升堂而跪,曰:“为桃故,杀吾子矣!

如怜小人而助之葬,当结草以图报耳。”

坐官骇诧,各有赐金。

术人受而缠诸腰,乃叩笥而呼曰:“八八儿,不出谢赏,将何待?”

忽一蓬头童首抵笥盖而出,望北稽首,则其子也。

以其术奇,故至今犹记之。

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,意此其苗裔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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