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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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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灾

康熙二十一年,山东旱,自春徂夏,赤地千里。

六月十三日小雨,始种粟。

十八日大雨后,乃种豆。

一日,石门庄有老叟,暮见二羊斗山上,告村人曰:“大水至矣!”

遂携家播迁。

村人共笑之。

无何,雨暴注,平地水深数尺,居庐尽没。

一农人弃其两儿,与妻扶老母奔避高阜,下视村中,汇为泽国,并不复念及两儿。

水落归家,一村尽成墟墓,入己门,则一屋独存,见两儿尚并坐床头,嬉笑无恙,咸叹谓夫妇孝感所致。

此六月二十二日事也。

康熙二十四年,平阳地震,人民死者十有七八,城郭尽墟,仅存一屋,则孝子家也。

茫茫大劫中,惟孝嗣无恙,谁谓天公无皂白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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