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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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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聊斋志异(经典译林)(..)”

于江

乡民于江,父宿田间,为狼所食。

江时年十六,得父遗履,悲恨欲死。

夜俟母寝,潜持铁槌去,眠父所,冀报父仇。

少间,一狼来,逡巡嗅之,江不动。

无何,摇尾扫其额,又渐俯首舐其股,江迄不动。

既而欢跃直前,将龁其领,江急以锤击狼脑,立毙。

起置草中。

少间,又一狼来,如前状,又毙之。

以至中夜,杳无至者。

忽小睡,梦父曰:“杀二物,足泄我恨。

然首杀我者,其鼻白,此都非是。”

江醒,坚卧以伺之。

既明,无所复得,欲曳狼归,恐惊母,遂投诸眢井而归。

至夜复往,亦无至者。

如此三四夜,忽一狼来,啮其足,曳之以行。

行数步,棘刺肉,石伤肤,江若死者。

狼乃置之地上,意将龁腹。

江骤起锤之,仆,又连锤之,毙。

细视之,真白鼻也。

大喜,负之以归,始告母。

母泣从去,探眢井,得二狼焉。

异史氏曰:“农家者流,乃有此英物耶?义烈发于血诚,非直勇也,智亦异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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