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经典译林狼
“聊斋志异(经典译林)(..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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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。
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屠尾行数里。
屠惧,示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
屠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悬诸树而早取之,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
狼乃止。
屠归。
昧爽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,大骇。
逡巡近视,则死狼也。
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
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
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!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剩骨。
途遇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
一狼得骨止,一狼又从。
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
骨已尽,而两狼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,顾野有麦场,场主以薪积其中,苫蔽成丘。
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,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
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
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,身已半入,露其尾。
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
方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!
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,止增笑耳!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,道傍有夜耕者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
狼自苫中探爪入。
屠急捉之,令出不去,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
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
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
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,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,则屠人之残,杀狼亦可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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