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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节 Augsburg公会及新教徒之信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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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节

Augsburg公会及新教徒之信条

自Worms公会以后,皇帝多居于西班牙,从事于法国之战争。

先是皇帝Charles第五与法国王Francis第一均要求Milan与Burgundy公国为己有,有时教皇亦参预其间。

然一五三○年,皇帝因战事暂平,乃赴德国开公会于Augsburg以解决宗教问题。

彼令新教徒将若辈之信仰著文以陈述之,以备为公会讨论之根据。

新教徒乃托Luther之友人并其同事Melanchthon负起草之责,盖彼本以学问渊博主张温和著于世者也。

Melanchthon所著之宣言,世称Augsburg信条(Confession),为新教改革史上之极重要资料。

Melanchthon之意见和平,持论公允,故宣言中力言新旧教之异同,相去并不甚远。

彼以为新旧两派之基督教观念,根本相同。

唯新教徒对于旧教中之习惯,实有不能赞同者,如教士之不得婚娶,斋期之遵守等。

至于教会之组织,信条中并不提及之。

同时皇帝并令热心旧教者为文以辩驳新教徒之见解。

旧教徒之条陈中,承认Melanchthon之主张亦颇有纯正者;唯对于新教徒改革之主张,则一概反对。

Charles第五宣言旧教徒之条陈为“合于基督教而且公允”

,令新教徒承认之。

并禁止新教徒嗣后不得再与旧教徒为难,所有寺院及教会财产均应恢复原状。

皇帝并允于一年之内请教皇召集宗教大会,以为或可以解决所有宗教上之困难,及实现教会自动之改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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