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款谓之飞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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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款谓之飞钱
青蚨飞钱,诺言骗人,从《鬼谷子》到《淮南子》到《搜神记》却言之凿凿,坚信钱能飞。
谁知到了唐代,真的有了飞钱之事。
其事不涉神话,只是商业发展所需罢了。
我先交底,所谓飞钱一事,乃指汇款而言。
还须从头说起。
《周易》:“负且乘,致寇至。”
马车上的那位乘客为何包袱背在背上?显然那是金钱,不能放下,害怕被抢。
殊不知这样做反而招来强盗,所以《周易》说,这很不吉利,凶。
行商携带现金进货,路途风险之大,由此可知。
古称商旅,旅者,结成团伙如军旅,以御强盗也。
这种严峻状况,要到唐宪宗时,才忽然改变了。
京城的行商想了个办法,到外地去进货可以不带现金,轻装上路,将货款交给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,或地方军区驻京办事处,换取券契一纸,上书款额若干,到了那地方,凭券契取款,多方便。
汉时尚无汇款之说,皆曰飞钱。
这在金融史上,具开创性,堪称大事。
既然汇款谓之飞钱,作为汇款单的一纸券契就叫钱飞(也叫飞券)。
此名沿用千年,直到20世纪40年代,蜀地年终济贫,发放小额取钱单据,仍叫钱飞。
到了宋代,京城设置专店,办理汇兑业务,可知商业繁荣超过唐代。
《梦粱录》载,杭州惠民药局前面有两家金银交引铺,一姓沈,一姓张,便是私家经营的汇兑店。
这里说的交引,属于有价证券,同时也具汇款单的性质。
粮商供应前线粮草,在那里换交引,拿回京城,到金银交引铺去兑现款。
这也是飞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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